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京建发〔2015〕380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培训时间:2022年7月
(二)企业报名:2022年8月25日前
(三)现场评审:2022年9月至10月
(四)公示:2022年11月
二、考评标准原则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京建发〔2015〕380号)执行,涉及的法规、规范、标准有调整的内容,按照新的规定要求考评。鼓励居住类物业管理项目报名参加评审。
三、属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同意申报意见后,由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于2022年8月25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物业专班。
四、项目满足下列条件的,项目管理单位可申报参加评审:
(一)企业对申报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两年(含)以上;
(二)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不得有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而产生的行政处罚或信用记分记录;
(四)在街道已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
(五)居住类物业管理项目报名参评的要经过项目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六)参评项目为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家物业企业实施统一物业管理;
(七)参评项目已落实本年度各专项工作。
五、各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参加评审:
(一)自查自评: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对照评审标准逐项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达到物业管理二级安全生产标准的,形成自评报告。
(二)提交材料:项目物业管理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报项目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物业管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自评报告。
以上1-4项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企业公章。
5.居住类物业管理项目要提交居委会盖章同意证明(居委会可以从业主满意度、物业企业日常工作配合度、“12345”投诉的方向发表意见)。
六、现场评审由评审组织单位统筹安排,邀请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消防等相关领域评审专家参加。
1.评审满分为1000分,800(含)分以上评审为达标。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消防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一票否决参评项目。
2.现场评审采取实地检查、资料核对、抽查考核等方式进行。居住类物业管理项目需邀请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与现场评审。评审专家依据《评审标准》进行独立打分,每项评审至少有2名以上评审专家打分,按平均分确定评审结果。
3.评审过程留存影像和文字记录,评审结果在现场公布。
4.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就现场争议问题做好记录,留存相关材料,于现场评审后3日内向评审组织单位申请复核。
七、已达标项目应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本年度继续对已达标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八、2019年评审通过项目本年度全部到期,企业可重新申报。
九、参评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全过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十、相关文件及《评审申报表》请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
(zjw.beijing.gov.cn →下载中心)下载。(地址: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420房间;咨询电话: 010-55598350;邮箱:sjwwdss@163.com)。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